《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原有《婚姻法》和《收养法》进行了全面整合与修订。作为调节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它涵盖了结婚条件、夫妻财产、家庭关系、离婚制度等多个方面。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新人来说,理解这些核心条款,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构建和谐家庭。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与禁止条件
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法定条件: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双方无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些条件从年龄、意愿、婚姻状态和血缘关系四个维度确立了婚姻的合法性基础。
在禁止条件方面,民法典明确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时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编中备受关注的内容。民法典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法定财产制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民法典也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些规定清晰界定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边界。
对于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夫妻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在家庭义务方面,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 household义务,共同抚养子女。
四、离婚制度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减少冲动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还设立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障家务付出较多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常见问题
问: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答: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总结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为调节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对结婚、夫妻财产、家庭义务、离婚等各方面做出了系统规定。新人在婚前充分了解这些法律条款,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婚姻关系负责的表现。建议有条件的新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婚前财产协议,为婚姻生活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